特此提醒您,票据诈骗罪乃指具有
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利用金融票证实施诈骗活动获取财务
数额较大之行为。
一旦触犯该
罪名,其具体
量刑的准则如下所述:
首先,如金融票证诈骗的金额在特定范围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需缴纳最高二万元至最低二十万元的
罚金;
其次,若凡涉及金额数目巨大或是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
处罚更为严厉,将量处五年以上并罚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五万元以上且不过五十万元的罚金;
最后,对于那些数额特别庞大或者存在其它极端严重情节的
犯罪者,将面临最为严苛的惩罚,即被判十年以上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要被处以五万元以上、最高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者被判决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
变造的
汇票、
本票、
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
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
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
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
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