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否曾以相同手法欺骗其他受害者?若答案为肯定,建议设法联结这些受骗者共同将其诉诸法律。
然若仅您一位受害者,恐控告之难度颇大。
纵因其无向您出具
借条之约束且系您主动授与其财物,她可视此等行为为您慷慨
赠予之礼品。
因此,您需承担偿还
债务及
信用卡欠款之责任。
鉴于该卡乃属于您名下,除您成功
胜诉并持
判决书至银行要求银行对其进行
催收外,否则仍须由您自行承担还款义务。《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