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企业的员工,若遭受到
行政拘留这样的司法事件,相关部门会主动将
拘留信息告知至雇主处。
尽管如此,员工无须主动以未经请假而缺勤的方式宣示自己受拘留这一事实。
鉴于此,雇主在此种情况下,无法依据这一准则单方面解除劳动合约。
但是,若
违法行为已导致严肃反响,这无疑是对公司内部管理秩序构成了极大挑战和地违反,那么雇主有权根据法律
法规,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劳动
合同的解除。
以下为雇主在此类情况下可能具备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1.
试用期内发现员工明显不符合职位要求;
2.贯彻恪守严明纪律的公司文化遭遇严重阻挠;
3.自私自利,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多个公司保持
劳动关系,使其工作成果以及对所在单位的贡献遭受显著影响,并且应当经过雇主提请后拒绝停手纠正。
对应的,对于一些法律所规定的员工,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得到相应的补偿:
1.员工依《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主动辞去
劳动合同的权利;
2.企业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提出并与员工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终止劳动合同的做法;
3.雇主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选择终止劳动合同的举措;
4.雇主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应
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选择。
此外,如果
裁员并非由于员工的过失或个人原因引发的,并且裁员这件事情势必会在某些层面令到员工生活受到负面影响,那么在这个过程中,雇主应该采纳工会或者全体员工的建议,并尽可能通过正面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