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的
承包事宜,按照相关律法及规定应当依照如下流程进行操作:
首先,由
承包方与受让方对流转方式、契约期限以及具体的交易细节等内容展开协商,以达到相互接受并同意的共识;
其次,根据当地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的要求,将受让方的相关信息提交审核;
经过严格的审查后,各方应在乡镇
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的全程监督下,签署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
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
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第四十六条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