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
犯罪嫌疑人群体实施的
取保候审措施,其最长合法
执行期限为十二个自然月。
2.当取保候审期规已满,但案件仍需持续进行侦查时,必须相应地调整相关的
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以及
监视居住阶段,被判定有罪与否的审判工作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影响或中断。
4.如果发现某个案子原本不应加以
刑事追责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已经届满,那么应当立刻取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规定。
5.当决定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时,应该立即通知被实施此项措施的人员及其亲近
家属。《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