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被
拆迁房屋之
补偿金额,依据统一制定之
拆迁补偿标准执行。
若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则将被拆迁房屋之评估单价与被拆
房屋所有权证所载明之建筑面积相乘得出最终结果;
而若选用住宅
产权调换安置模式,则需按照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面积之间的比例进行调换并参考市场评估价,以此计算出套内建筑面积价差,且此时
拆迁方承诺免于收取公摊面积补差款项。
需要指出的是,评估机构对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应充分体现在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及同类区域的二手房市场价格之上。
2、依照项目改造补偿方案,提前完成搬迁行为的住户将获得不同档次的户奖以及楼栋腾退奖,其总金额需控制在每户不超过八万元人民币之内。
3、针对特定政策性补贴,我们提供房租补贴以及物管费补贴。
其中,物管费补贴将根据项目改造范围内所有房屋之建筑面积为准,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8元的标准,一次性支付五年之久。
4、另有政策性补偿优惠,例如弥补被拆迁人在安装天然气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具体涉及到的内容涵盖了被拆迁人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天然气以及电表等信息,以及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
5、除此之外,政策性补助也包含在内。《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