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上市公司破产后的
清算程序,其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上市公司因财务状况出现
资不抵债的情况,依照法律
法规,该公司可以自发地或在
债权人的督促下向法院
递交破产清算申请表;
其次,待法院对案件正式
立案并予以审理之后,会向所有债券人发出相关通知,催促他们进行
债权申报;
第三阶段便是成立
清算团队,开展各项清算工作,其中包括对企业资产的清理和盘点;
最后,在清算过程中,需按顺序偿付破产费用以及各类
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
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