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在劳动过程中所承受之过劳伤害最终导致了生命丧失时,雇主应根据相关
法规与合同约定,负责承担起对职工
家属的
赔偿责任。
在这其中,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抚恤金及一次性的工亡
补助金等等。
为了保障死亡职工的
直系亲属能够获得适当的经济支持,依照相关法律与政策,他们可以依循如下程序从
工伤保险基金中申请到以下款项:
丧葬补助金,额度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六个月;
其次是
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这部分金额将参照职工自己的工资水平,以一定比率发放给那些在
因工死亡的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法独立维持基本生活的亲友。
抚恤金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
对于配偶而言,每月应有40%;
对于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则为30%;
倘若家中有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话,每月在上述标准之上再提高10%。
但是,所有供养亲属个人所领取到的抚恤金总额不可超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有关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会作出明确规定。
最后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数额,根据当前年份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进行相应的设定。
如果某些用人单位在本条例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那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要求这些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应当负担的工伤保险费,并且需要按天额外收取万分之五的
滞纳金;
若
逾期仍然未全部缴纳,将依法处以欠款数额的1倍至3倍罚款。
同时,在这种情况下,这部分用人单位的职工所遭受的
工伤,均由用人单位
全权负责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进行支付各项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