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交通事故诉讼时限被严格限定在三年内。
尊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此法典将1日正式生效并实施)中的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范要求,即向人
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益的
诉讼请求最迟必须于三年内进行,并且在法律上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按照特别规定来执行。
在此基础上,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实际知悉或理应知晓自身权利遭受损失及相应责任方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如果权利因受损害之始便已超过二十年殆尽,则将不受人民法院的法律保护。
但若存在特定状况,法院仍可依据申请人的申请酌情予以考虑延长救济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诉讼时效中止:
(一)
不可抗力;
(二)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
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
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
代理权;
(三)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
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