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非婚生子女的情况中,若该子女尚未
满二周岁,则通常会由母亲负责养育;
但若母亲存在如下特定状况之一者,父亲方将享有
抚养权之机会:
(1)长期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
重大疾病,使得子女无法与她共同生活;
(2)母亲虽具备
抚养条件然而不尽抚养义务,而在此种情况下,父亲坚决主张子女由自己抚养;
(3)因为其他明显原因,子女确实难以跟随母亲生活。
如若孩子已经超越两周岁,夫妇方可通过平等协商来决定到底由谁负责抚养孩子。
若协商无果,最终实在需要法院介入的话,法院将会参考传统
婚姻家庭的抚养权裁决标准进行判决。
若夫妇双方均想争夺
孩子的抚养权,但其中一方存在以下状况之一者,法庭可能会倾向于优先考虑该一方:
(1)已实施
永久性的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已彻底丧失生育能力;
(2)在没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下,父亲有其他子女并不适宜;
(3)子女长期独立且跟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很长时间,并得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请求和实际能力支持,以协助他们照顾年幼的孙子或者孙女;
(4)对于年龄超过八周岁、表示意愿跟随某一方生活的孩子来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