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
合伙人之间在商业合作中的权益及义务得以清晰确定并确保各方对相关事项达成共识,有必要签订合法有效的《
合伙合同》予以规范约束。
然而,若在紧密的合伙关系中,各方出现了意见分歧以及
纠纷问题,则应依照《
合伙协议》中所定明的法律规范、行政规章或各方先前所商议同意的约定来作为处理此类纷争的依据和准则。
对于需要采取
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而言,尽管
当事人没有以书面方式表示同意,但是当一方已实际履行了其
主要责任且另一方对此表示接受时,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该种情况将被视为已经存在有效的
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