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
拆迁赔偿标准之详细目录如下所示:
首先,是房屋补偿费用的核定,该笔费用主要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结构及折旧状况进行分类定价。
紧接着,周转补偿费用的核定因素则是根据被拆除房屋住户的临时居住条件来确定。
具体来说,就是基于居住人数每月发放相应的补贴金。
最后一项则是奖励性补偿费用,这需要取决于当地政府依照本地区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国家法律政策而最终决定数额。
在此过程中,拆除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循既定方案,严禁擅自改变或变更任何条款。
值得强调的是,被征用人若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成功
签订合同并完成搬迁工作,那么其所获得的
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助面积及其签约奖励面积之和如若低于45平方米的话,对于不足部分,将按评估单价的80%给予补贴。《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