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家暴情况
提出离婚申请,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作为
家暴离婚的第一步,您需要先拟妥
离婚诉颂状,确定您的
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
其次,为了顺利推动
离婚程序的进展,您还需要收集关于
家庭暴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生育证明、
病历记录等等。
再次,请携带已准备好的两份离婚诉颂状、所有
证据材料的原件以及
复印件各两份,前往被告
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共
同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并在
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接下来,立案庭将会对您提交的
家庭暴力离婚案件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收取相应的
诉讼费用。
在此之后,您只需耐心等待法院的进一步通知即可。
当法院正式受理您的离婚案件后,他们会在法定期限内将诉颂状副本、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送达给对方
当事人。
同时,法院也会为您安排开庭日期,并向双方发送
传票。
值得注意的是,
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之一。
因此,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有可能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若调解成功,则会发出
民事调解书。
反之,如果调解失败,则法庭将继续审理此案。
在开庭过程中,双方均可
委派律师或其他
代理人出席。
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裁决是否批准离婚,并就
子女抚养权、
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决定。
此时,法院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维持原判
不予离婚。
通常来说,首次提出
离婚申请且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往往会驳回原告的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