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屋补偿费用(亦称作房屋重置费),该项费用主要是为了弥补被拆迁
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损失,具体补偿标准是基于被
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以及折旧程度划定档次并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其次,过渡补偿费的目的在于对那些在房屋被
拆迁后需要临时居住房屋或者寻找新的临时住处造成不便的被拆迁房屋住户给予合理的补偿,这部分补偿标准将依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均月居住面积计发。
再者,奖励性补偿费用则旨在褒奖那些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舍弃某些自身权益,例如自愿迁往市郊区域或者放弃申请相应住房安置等的被拆迁房屋住户。
关于各类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具体金额,皆需由当地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地理现状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来综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