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专业律师处理交通
肇事罪相关的
民事诉讼方面,法律规定的法定
有效期限为三年。
该时限从被
侵权人确切了解或应当已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其对应
责任人的日期开始起算。
然而,若被侵权人发生权益受损的事件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之久,那么人
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被侵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并通过审批,人民法院可适当延长生效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