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实际上,这种影响微乎其微。
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条款所规定的内容来看,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雇主与
劳动者间因
劳动关系引发的纷争,乃是一种公认且合法的途径。
在此过程中,无论最终裁定结果如何,它都不属
行政处罚行为范畴,并且不应该被视为对用人单位上市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因素之一。
相反,劳动仲裁案件本身的实际发生产生并不会对企业的上市造成影响。
但就具体而言,大部分劳动仲裁申请事项都涉及到经济利益方面,除正常须向劳动者支付的费用外,可能还包括
补偿金、
赔偿金或
双倍工资等带有惩罚性质的费用支出;
若用人单位在仲裁案件审理过程中
败诉,那么其最直接面临的问题便是需要增加额外的经济投入。
另外,
劳动纠纷事件的发生亦会对企业形象造成较为负面的影响,尤其当网络信息传播迅速之时,劳动者有可能在各类互联网平台大量散布有关企业的不利言论,对企业日后的人员招聘以及企业声誉都将带来难以估计的损失。
因此,我们建议企业应加强内部治理,积极妥善处理劳动纠纷事务,尽可能地排除因劳动关系引发的潜在风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