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用)主要用以补偿被
拆迁房屋所有人所遭受的损失,这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构造以及其折旧的程度进行分类,并依照每平米的单价来计算得出的。
2.周转补偿费用则专门用于补偿那些被拆迁房屋的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中或寻找临时住所时可能遇到的种种不便,这项补偿以临时居住条件为基准进行分类,且会针对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提供相应的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则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的住户能够积极地配合房屋
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关于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具体标准,将由当地的人民政府依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来进行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与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本构成的计算公式如下:
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本。
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于被征收人所给予的补偿内容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措施,以便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