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法律的制定,
私生子在法定权利下享有
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的权益。
然而,在此特例之外,倘若私生子主动表示放弃这一权利或者由于自身行为导致
继承权的丧失,那么他们将无法继承父母的财产。
根据我囯现行法律
法规,私生子被视为
非婚生子女,他们与亲生父母之间存在着血缘关系,因此,他们有权以子女身份成为
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父母之间的婚姻状况如何改变,私生子的继承权都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