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配偶患有抑郁症时,其丈夫有权向司法机构
申请离婚。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关系中的各种选择权,包括缔结均为自由,自然也包括解除婚姻关系之自由。
夫妻中任意一方,在符合合法条件之下,皆享有提出
离婚诉讼的权利。
下面列举两种常见的
离婚方式:
第一种情况:
若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事宜及离婚后
子女抚养与
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的,则双方可自行携带相关证件(包括本人
身份证件、
户籍证明以及婚姻证书)前往
结婚登记处指定的地点,进行
离婚登记手续。
第二种情况:
如上所述,由于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意欲离婚者需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
在此,他/她需要向被告方所属地法院提交离婚请求,如被告时常迁居,无法确认其实际所居地址,根据法律规定,该法院应适用被告的经常性居住地作为案件
管辖地。
然而,如法院经审查认定夫妻情感确已破裂,将依法判定离婚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