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
缓期执行之优惠的人群:
(一)符合缓期执行条件的罪犯须为被判处在
拘役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人员。
(二)犯案者在经历一定程度的悔过与改进后,证明其再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法院应当认定犯案者在无需收监的情况下不会再次危害社会。
对于那些已经被判定处于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们;
如果他们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可以考虑给予缓期执行的特权处理,特别是对于不满十八岁的
未成年人、正在怀孕的女性以及超过七十五岁的老年人,应当优先考虑缓期执行的判决可能:
(一)犯案情节相对较轻;
(二)事实表明有明显的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次
涉嫌犯罪的风险;
(四)宣布缓期执行不会给其居住地的社区带来任何严重不便。《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