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达一年未签署劳动同合显然是不合乎
法规要求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范,在建立
劳动关系时,如未能及时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则应于实际开始工作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制定书面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在员工正式上岗后的一个月至满一年内仍未与其提前书面约定劳动合同,那么在此期间内,必须向每名员工每月额外支付相当于
双倍工资的
补偿金作为
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