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任何不当驾驶行为的情况下,若不幸导致他
人死亡的情况发生,通常这种交通意外并不涉及
刑事指控或判决。
依照我国的
刑法明文规定,若驾驶员因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而引发
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或是致使
公共财产或
私人财产产生重大损失时,他们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留处罚。
然而,构成成立“交通
肇事罪”的核心要素在于驾驶员本人的责任归属问题。
换句话说,只有当驾驶员应对此次交通事故负有
直接责任之时,方能判定其存在
触犯法律,
涉嫌犯罪的情节。
因此,对于那些在交通事故中无需担责的驾驶员来说,是没有必要进行
刑事审判和
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