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判决认定被告人犯有两项
罪名成立,届时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合并
处罚。
帮信罪,是指任何个人和(或)
法人组织,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从事
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为之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撑服务,或是提供诸如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实质性辅助,且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会被视为构成此项罪名。
至于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其定义为,此类人士或组织必须具备清晰的
刑事责任意识,明确知晓其实施的行为属于
犯罪所得以及与之有关的利益收入,但却故意隐藏、转化、收购、
代理销售这类财产,或者采取其他途径试图掩盖、隐瞒这部
分赃物。《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
违禁物品、
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
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
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
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