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拆迁房产争议,倘若
纠纷发生已过了三年期限,便不得再要求
赔偿。
拆迁行为实际上供应补偿,而非赔偿。
对于涉及到房屋拆迁争端之司法程序,其
诉讼期效为三年。
该类案件属于
民事诉讼类别,适用三年内的
诉讼时效标准,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如遇特殊情况,原告可于有效时间范围内提交
诉讼请求。
特此援引如下法律条款: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各级人
民法院寻求民事权益保护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依照相关规定办理。
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晓或理应知道自身权利受损及义务人开始起算。
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同样依照相关法令实施。
然,当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之久时,人民法院将不予以保护。
面对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之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