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
意外事件发生之际,首要任务应当立即打开危险
警告灯(通常被誉为“双闪”)以及在车尾安置危险警告标志,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在于提示后续行驶中的车辆能够及时绕行,从而尽可能地避免再次引发类似的灾难性后果。
2.对事故中的另一
方驾驶员的驾驶证和所驾驶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此过程中需要细致关注的环节有:
车牌号码、年度检验情况、行车执照以及
机动车强制保险等相关证件。
经过核实以后,确定对方是否为
无牌上路的车辆,以及驾驶员是否涉及
无证驾驶或
酒后驾车等
违法行为。
一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上述任一情况,应果断
报警,并严禁擅自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
3.对于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具体要求如下:
摄制一张能呈现出整个事故发生地点大环境的全景照片,此外还要拍摄数张详细反映车辆碰撞部位细节的特写图片。
在此过程中,强烈建议将事故中的司机及其所驾驶的车辆的合影一同被摄入镜头内,这不仅方便了今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同时也有效防止了对方车主可能出现的抵赖行为。
在双方
当事人就事故责任划分达到共识后,应尽快将车辆转移至不妨碍道路正常交通流淌的区域。
4.接下来,建议双方当事人分别拨打各自所投保险的保险公司电话,详细通报事故发生的详实时间、地点以及
损失程度等重要信息,并从客服那里获取相应的
报案编号。
5.获取到报案号之后,便可以着手填写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如若手头没有现成的协议文本,同样可以用普通白纸代替,不过必须明确记录事故的具体情况、双方当事人的个人资料信息以及对事故责任的准确判定。
最后,由每一位当事人分别在签署好的纸上签名确认。
6.双方在
事故处理过程中都需互相确认彼此的联系方式,这种做法旨在确保日后在申请理赔时能够顺利开展后续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若此次事故系单方面负全部责任,那么所有理赔工作均需通过全责方的保险公司来完成;
而若是双方责任相持平,即各负50%责任,那么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皆可行使这一职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
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