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否需要返还与引发
离婚事件的原因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当涉及到因为在婚前隐瞒了
债务而最终导致离婚的情况时,若经查证证实存在如下几种情形,那么退还彩礼的请求便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1)双方尚未正式领取
结婚证书;
(2)虽已按照规定进行
结婚登记,然而实质上并未能共同生活;
(3)在婚前给予彩礼的行为使对方陷入经济困境。
在此种情形下,法院会援引条款中第二条及第三条的规定,将双方离婚作为前提条件来判决是否应予退还彩礼。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