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夫妇之间,不论其为男方或女方,均在承担抚育子女、照顾老年亲属及协助配偶从事职业等方面负担了相对较多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在双方选择
离婚之时,便可行使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要求的权利。
若通过正式登记方式办理
离婚手续,
当事人可于
离婚协议书中明文规定有关经济援助事项的具体内容。
而在以
诉讼方式进行离婚审判的情况下,诉求人在发起
离婚诉讼时则应明确地同时主张经济上的帮助事宜。《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