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规定中,偷盗所涉及的物品数量必须达到了法定的
犯罪立案门槛,方能根据犯罪程度进行判处相应长度的
刑罚。
在这种情况下,被判定为
盗窃罪的公私财务价值必须达到一千元人民币至三千元人民币以上,这将面临包括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以及可能的
罚金在内的惩罚。
2.但若
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总值达到三万元人民币至十万元人民币之间,那么此时就将跨入
盗窃金额庞大的范畴。
对应这样的情形,
刑法将会给予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的严厉处置。
3.至于数量极端庞大和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恶劣情节的盗窃事件,刑法的规定是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施加罚款或者没收财物等综合手段加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
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
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