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
购房协议签署之后,若双方
当事人共同达成共识并同意撤销该协议时,则可获得批准。
此时,若已支付的
定金,根据约定将不再予以退回。
2.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情况下,
购房者有权单方面解除购房协议:
首先是由于不能
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非人为因素(即“
不可抗力”)严重影响到了协议的根本目的,使其无法达到;
其次,在协议的规定期限到来之前,若签约一方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宣布或者通过自身行动彰显出无力履行协议中的核心义务;
再次,若签约一方未能按期如数尽到其应有的主
债务责任,经过催促后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依然未能履行;
最后,如果签约一方未能按照协议履行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而导致协议的根本目的无法实现。
对于这样的情况,若购房者也有不当行为且存在过错,就需要依照协议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
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
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