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要求
债务人拟定详细的还款计划。
通过与债务人进行深入的讨论并共同制定出具有可行性的还款计划或者相关协议,从而使
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期得以推迟至还款计划执行期满之后,进而有效地延长已然临近失效的诉讼时效。
2.积极开展与债务人的财务核对工作。
这不仅有助于
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同时也是保持诉讼时效不断延续的重要手段。
在完成对账工作后,诉讼时效将自该日起再次开始计算。
3.撰写与债务人关于清欠事宜的会谈纪要。
对于那些短期内无法完全偿还
债务的企业或机构,采取此种方式处理,既能够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又能确保自身在清欠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同时还能促使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4.敦促债务人寻找合适的
担保人。
通过
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债务,若
逾期未还则由担保人承担相应责任,从而实现诉讼时效自还债
期限届满之日起的重新计算。
5.寻求第三方
证言以证明曾经向债务人主张过权益。
在此情况下,诉讼时效将自主张权益之日起重新计算。
6.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
例如,在请求
清偿债务期间所产生的
交通费用票据、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这些都能有力地证明一直在持续主张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