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交警有权依法扣留
机动车驾驶证的八种特殊情形:
(1)醉酒状态下
驾驶机动车辆者;
(2)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将车辆交给无有效
机动车驾照持有人驾驶者;
(3)运行中的机动车严重
超速,超过规定时速标准达50%以上的驾驶员;
(4)公然涉嫌拼凑机动车
违法上路之驾驶员;
(5)在一个特定时间段内累积道路交通违规分数已达到最高限度12分的驾驶员;
(6)执行职务的交通执
法人员依据相关
法规认定必须对违反道路交通法例之人员采取
暂扣手续的驾驶员;
(7)采用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
(8)由于处理相关行政、
犯罪案件需要对驾驶员驾驶证进行审查核实,得以暂时扣押驾驶证以便查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
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
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
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
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
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