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劳动合同续约问题上,我们可以将它视为另一份劳动合同。
当
劳动合同期限即将到期,或者是由于符合法律规定或是双方协议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若有意愿继续
履行合同时,他们都需提前三十天向另一方发送《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便能有足够的时间来与对方充分协商,按照相关
法规条款公平公正地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
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
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