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住宅性质的房屋,其
拆迁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为:
(基本的土地价值乘以特定系数K再加上固定的
商品房价)乘以被
拆迁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并加上被拆迁房屋的重建费用(或称为重置成本)。
2.对于住宅性质的房屋,其货币形式的补偿费用包括两个主要的组成部分,分别是房屋的重建费用以及所在区域的补贴价格(简称“区位补贴”)。
其中,区位补贴的价值由被拆迁房屋所在位置的基础土地价值以及固定的商品房价共同构成;
而重建费用则是被拆迁房屋的改造翻新所需的成本与折旧率之积。《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