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然,广告中的
虚假表述在买卖环节中有可能会误导
购房者,使他们对交易中的标的物、价款、性质等各个方面都产生了严重的理解误差,此时,购房者便有资格申请
撤销合同并终止买卖行为。
2.假设广告对于房屋及其
配套设施的描绘严重背离实际情况,针对质量、环境、价位等核心议题做出的陈述明显有失真实性,同时向购房者作出的承诺显然无法实现或极具挑战性,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同样可以提出
解约请求并顺利退还已支付款项。《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
要约邀请,但是
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
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