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文的具体要求,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包含诸多与公民个人相关的详细信息,例如个体户主的姓名,
身份证件号以及联系方式等等。
这些资料无疑涉及到个人的敏感信息和隐私问题,因此它们并不在政府机关所公开信息的范畴之内。
政府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对这类私人性质的信息予以保密处理,以充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