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讹骗他人行径属于
敲诈勒索。
2.敲诈勒索的主要行为特征在于
行为人具备明显的
非法占有所图,并针对公有或私人所拥有的物品运用恐吓或者
胁迫的手段,强行索取钱财。
若行为人积累的讹夺公私财物的金额达到二千元至五千元之上,或存在反复多次的讹夺举动,便可能构成
敲诈勒索罪名。
在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素上,敲诈勒索罪属于一种重大的侵犯
财产权利罪行,其
犯罪的对象主要为公有和私人所有的财物。
部分学者主张,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多元化的,既涵盖了人类个体和公有、私人的财物。
然而从实质上看,敲诈勒索罪的侵害客体仅能是财产权的所有权,所以其实际的犯罪对象仅仅包含了公私财物,并不涉及到人类个体。
此外,本罪行还同时对他人的
人身权利或是其他相关利益形成了严重威胁,这也是本罪行与
盗窃罪、
诈骗罪之间的一个本质区别。
总体而言,本罪行影响的是社会
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
个人财产的安全性。
在现实中,此项罪行往往通过各种手段如威胁、胁迫、恫吓等方式来驱动受害者交付他们的财富。
其中,威胁的定义是以未来可能承受损害相通告,迫使受害者放弃其财产,换句话说就是如果受害者不能满足行为人的要求进行
财产分配,未来必定会遭受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