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明确规定,作为
行为人,应当充分具备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同时,真实的意思表示亦为必须条件;
此外,在进行
民事法律行为时不能违反法律及行政
法规之强制性规定,更不得违背
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
所以,诸如网络贷款等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参与者拥有合法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真切的自愿表达,同时符合上述各项条件,便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