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被采取了
取保候审措施的嫌疑人,若确证实属无辜,那么将依法得到宣告无罪并予以释放的公正裁决。
在被告陈词完毕之后,由主审法官宣读判决结果,宣告庭审暂时中止。
随后,
合议庭成员将会按照已获知的客观事实与确凿
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条文进行深入研究,并依此作出如下判决:
2、当案件事实清晰明确,证据扎实充分时,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确定被告
犯罪成立,那么应作出有罪判决;
反之,若法律证据不能证明被告存在罪行,则应该为其作出
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
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
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