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上,若员工在工作满一个月后仍未能签署正式的
劳动合同,则完全有权利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相关
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
雇佣关系建立之日起一个月内与
劳动者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
倘若用人单位在此期限之后、一年以内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那么劳动者便有权向当地劳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反馈和
申诉,并请求
赔偿双倍的薪资。
假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员工可向所在地的劳动
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由该机构作出公正的仲裁判决。
对于
仲裁结果的任何异议,
当事人均可以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上诉,进入法庭审理程序,力求获得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