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
司法程序中对
当事人交代身份的要求通常只会进行至多不超过2次的传讯(或谓“
传唤”)。
然而,若是您已经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那么在申请过程完成后,您还有可能面临进一步的传唤。
值得一提的是,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无论是传唤还是
拘传,间隔的时间务必保持在12小时以内;
如果涉案事实特别重大或者复杂不已,以至于需采用
拘留甚至
逮捕这些强制性手段来解决问题时,传唤和拘传的间隔也应控制在24小时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
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
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