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全在先的债权是否能够获得优先受偿权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仅限于
抵押权和
质押权方能优先受偿。
优先受偿权,即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
债权人在其他债权人甚至是其他
物权人之前进行受偿的合法权益。
优先受偿权作为法定受偿权的一类,是由法律明确赋予某些权利人在实现自身权利时享有优先于其他人的地位。《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
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
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
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
抵押人,债权人为
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