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租赁者未能获得房东同意便私自转让房产,那么房东有权解除此项合约。
因为租赁者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将房产转给他人,实质上侵犯了房东对此租赁物的所有权益和处理权利,这无疑是一种严重且明显的
违约行为,因此房东依法享有解除合约的权力。
而相应地,当房东正式行使上述解约权利之时,原本的
转租合约也会自动终止。
针对这一点,如果次承租人已知晓、甚至应该知晓租赁者并没有得到房东的明确批准,但仍旧选择与其签署转租协议,那么他将无法向租赁者索要任何形式的
违约赔偿;
反之,若次承租人在签署协议时完全不知情、也无需知晓租赁者尚未拿到房东许可,也就是说他误以为租赁者已经得到了房东的认可,那么租赁者就必须承担相关的
违约责任。
此外,从次承租人得知此次转租并非经过明确批准的那一刻开始,他有权解除原来的租赁者转租合同。
如双方在此问题上产生分歧,经协商后仍然不能达成共识,则应当遵照
房屋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以
民事诉讼或是
申请仲裁的方式寻求妥善解决。《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