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证实出现出轨行为导致
离婚的案例,我们认为在
财产分割方面应当遵循以下的统一标准。
然而,若尚未离婚,则此争议法庭将无法受理财产分割问题。
具体而言:
1.在办理
离婚手续的过程中,若没有任何特殊约定,那么离婚
当事人自己所持有的财产将不会被划分。
而关于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他们可先自行协商约定;
若协商未果,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情况,诸如优先照顾未成年子女及女方权益等原则做出裁定。
2.若夫妻双方以
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获得的
财产所有权归属于各自,则应严格遵守此约定来执行。
3.若在婚姻关系期间,一方由于
抚养子女、
赡养长辈以及辅助配偶工作等方面付出了较大的责任与代价,当面临离婚局面时他/她有权向配偶索取补偿,后者也必须履行此项义务。
4.在离婚之时,若某一方存在经济上的困境,法院会命令另一方从自身的住房等个体财产中供给适当程度的支持。
具体的实施方式双方可以自行商量,若商议不果再由法院做出最终裁决。
5.若在离婚之际,某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共同财产,甚至制造
虚假债务意图侵吞另一方财产之行为,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于涉及此类行径的一方,他们的份额将会被削减甚至所有份额都不分配给他/她。
在离婚完成之后,若另一方察觉到此类行为,他们有权向法院提出
诉讼申请,要求重新处置已经分配的共同财产。
6.在某些情况下,一方的
婚外情行为甚至可以被认定为
重婚或者与他人长期共
同居住的不道德行为,在此种情况下,无过失方可向有过犯者索求离婚造成的
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