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该类问题,我们建议您首先与银行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首先,保持良好的沟通态度非常关键,请您亲自前往发卡银行当地的办事机构详细说明您当前所面临的实际状况。
在此过程中,务必保持积极主动,切勿采取回避措施,以免银行误解为您存在故意拖延偿还欠款的行为。
即便无法全额还款,您仍应尽最大努力来偿还其中的一部分以展现出您的诚信。
当您的
信用卡欠款涉及下列情形时,我们建议您考虑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
a经过其他各种
催收手段仍然未能取得成效,且透支本金及利息总额已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情况;
b若您掌握了欠款客户的存款以及其他财产信息,并且需要通过法院冻结并裁决其财产的情况;
c由于欠款未及时归还而遭到同行业
起诉,需要共同参与清偿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
逾期记录将自动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各家银行无需额外上报。
即使您已经结清所有欠款,不良记录也不会被撤销,而是会在结清之日起的24个月内被系统覆盖。
同时,该
征信系统仅能查询到过去24个月的相关记录。《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