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涉案人员在之前已然被赋予
缓刑期执行,那么在他们再度提出
缓刑申请时,若能满足相关申请缓刑的各项条件并且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查批准,仍有可能再度获得缓刑。
值得注意的是,通常情况而言,先前已成功申请并被赋予缓刑期执行的这类犯人所触犯的罪责通常较为轻微,其对社会治安的不良影响亦相较于其他严重
犯罪行为要低得多。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那些有资格申请缓刑的犯人往往仅限于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罪犯群体。《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