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子女年满一周岁以后,尽管男方有权随时请求
离婚,但在下列三种特殊情况下,男方依法被禁止提出离婚请求:
第一,当女方处于妊娠期时;
第二,当女方分娩完毕后的一年内;
以及第三,当女方完全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
但是,除了上述三种特定情况外,倘若男方有意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他便可与女方进行平等协商达成
协议离婚的方案,又或是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交离婚诉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
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