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刑事拘留的人员将被关押在本地的看守所中。
刑事拘留亦称为预先
拘留,乃指公安机关对那些应当
逮捕之人或重大疑似罪犯,在相关法令规定的紧急情况之下,临时撤销他们的
人身自由权利,将之收押在看守所进行监控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在此过程中,除了受托律师可以会面拜访
当事人以外,其他人不得探望
在押人员;
然而,亲属们仍可通过提供生活必需品与生活费用来表达关爱。
待到案子的判决达成且生效之后,亲属方可进行探视。
自被公安机关带走
羁押起,
犯罪嫌疑人的整个过程大致包含了三个环节,分别为
立案侦查环节、
审查起诉环节以及法院审理环节。
在这三个阶段内,亲人皆不可探访嫌疑人,必须等待案件
判决生效后方能执行探视。
自进入立案
侦查阶段以来,当事人便有权委托律师参与
案件处理。
在此期间,辩护律师具备多种合法权益,包括为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代理申诉与控告、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等;
还可向
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
罪名及其案件的详细信息,提出相应的意见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