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装修装饰
工程承包合同时,需注明合同双方
当事人之姓名或名称以及详细地址;
关于装修装饰工程的标的内容、具体数量、合格品质、明确金额或报酬等应有准确表述;
另外,在装修装饰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合同约定的
履行期限、执行场所及完成的具体方式;
针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须拟定出完备的
违约责任条款;
在争议发生时,必须清楚表述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
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