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正常租约期满之前,房东提前(单方面)终止
租赁合同的情况,其应按照我司与贵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中的协议,缴纳相应比例的违约
罚金。
另如若违约行为导致产生新的
经济损失,在此情况下,我司有权按照相关法定标准,以计算损失
赔偿金额的方式来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合同双方在
签署合同时所规定的违约罚金比例过低,未能完全弥补我司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那么我司会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合同本身赋予我司的权利,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或者委员会申请增加违约罚金的数额。
相反地,如果合同约定的
违约金超过了我司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那么我司也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请求相关司法机关裁定适当减小违约罚金的具体额度。
最后,要再次强调的是,尽管合同双方已经约定并支付了违约罚金,但作为违约方,在交纳罚款之后,仍然必须继续履行当初的租房义务,否则我司将保留依据法律规定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力。《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
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