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轻微伤害案件而言,受害方通常无需承担
刑事法律责任,然而一般情况下仍需就实际损失进行相应
赔偿。
具体而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规定,任何对他人身体健康构成威胁或造成损害的行为,均须赔偿所产生的各种
医疗费用、
陪护费用、交通出行费用、营养补充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用等用于治疗康复所需的合理费用,以及由于工作中断所导致的
经济损失。
若伤势较为严重,从而导致受害者身体机能丧失或部分残缺的后果,则施害方除需承担上述
赔偿责任外,还需要额外支付辅助器具费用以及
伤残赔偿金,如果引发了
受害人死亡事件,则需同时赔偿
丧葬费用及
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